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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關于吳學麗等同志職務任免的決定
(2022年6月27日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關于吳學麗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黎平干任〔2022〕80號文件)精神,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經2022年6月27日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同意:
吳學麗同志任政協黎平縣委員會提案法制與民族宗教委員會主任,不再擔任政協黎平縣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
楊再富同志不再擔任政協黎平縣委員會提案法制與民族宗教委員會主任職務。
唐 奧同志任政協黎平縣委員會副秘書長。
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6月27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關于增補吳正瓊等9位同志為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委員的決定
(2022年6月27日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因人事變動,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經2022年6月27日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同意增補吳正瓊(女,侗族)、程良標(侗族)、歐陽孝泉(侗族)、張遠鵬(苗族)、姜通先(苗族)、金揚搶(侗族)、楊昌濤(侗族)、彭澤鋼(侗族)、吳嵩(侗族)九位同志為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委員。
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6月27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關于王元洪等9位同志不再擔任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委員的決定
(2022年6月27日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因人事變動,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經2022年6月27日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同意王元洪、趙光智、林昌海、石達平、潘先煒、吳平真、宋有倬、陸克維、吳東雷不再擔任十一屆政協黎平縣委員會委員職務。
政協第十一屆黎平縣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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