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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過年好過年就過年,不好過年就抓我咯。”
“我被交警打了,我被交警打了......”
1月20日晚上,天柱縣交警大隊民警聯合派出所民警在城郊結合部開展夜查行動過程中發現一男子騎摩托車拐進路旁的屋檐下,便跑到該男子身旁了解情況,但該男子拒不承認自己有駕駛車輛的行為,也拒不配合民警的調查,還用手機在朋友圈發布了開頭的三條動態。在多次勸導無果,拒不配合民警調查的情況下,執勤民警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將其帶到天柱縣鳳城派出所核實身份信息。

吳某某拍攝視頻發朋友圈

民警帶男子去派出所核實身份
經核實,了解到該男子姓吳,社學街道人,在派出所民警向其了解情況時,吳某某依舊反復向民警控訴自己被交警打了,但問及是否騎了摩托車,有沒有喝酒等問題時他卻總是采取堅決否認和避而不答的方式應付民警,試圖蒙混過關。在詢問無果后,民警隨即帶他到縣人民醫院進行抽血,檢測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然后決定暫時約束至其酒醒后再進行詢問。

民警強制帶離吳某某

吳某某在派出所接受調查
到第二天,在民警出示其無證駕駛的相關證據后,吳某某自知演不下去了,也僅承認了自己無證駕駛摩托車,卻又否認喝酒開車。公安機關當日以吳某某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結合其案件辦理過程中極不配合的表現,酌情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民警在辦案中心詢問吳某某
截止目前,其血液酒精檢測已出結果,檢測報告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7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罪。據辦案民警透露,吳某某除了受到已經執行的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外,公安機關還將會依法追究其醉酒駕駛車輛的刑事責任,甚至有可能在看守所度過即將到來的春節。
目前,該案件正在辦理中。(龍仲涌 周榮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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