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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6月9日,岑松司法所經過努力,成功化解一起雇員因工受傷賠償糾紛案件,雇主依法一次性賠償傷者3.8萬元。

圖為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的場面
2014年5月初,家住革東的陳某在岑松鎮溫泉村承建一幢四間五層的民房,因與敏洞鄉上白斗村四組村民羅某系多年的勞務朋友關系,遂雇傭羅某和田某(系羅某妻子)承建該民房的磊磚和拌漿等工程。然而,6月3日,田某在做工途中不慎從2樓摔下,后經劍河縣人民醫院診斷為右側恥骨上、下支骨折,需臥床靜養。羅某看到妻子田某傷成那樣,又氣又急,不想讓妻子在醫院接受手術和長時間西醫治療,而是希望陳某一次性賠償五萬元,由其把妻子帶回家尋找民間草藥醫治。當羅某把這一要求告訴陳某時,陳某認為羅某索要賠償太高,于是沒有同意羅某安排其妻子出院治療的要求。雙方為此多次通過電話或是面對面的發生激烈沖突。
6月9日,見陳某沒有解決問題的意思,急性子的羅某隨即叫上親戚朋友10余人,準備將其妻子抬到陳某家中去,逼迫陳某及時治好其妻子,眼見群體性事件將一觸即發。岑松司法所接到群眾電話反映后,有豐富調解經驗的徐所長立即趕往糾紛發生地對羅某夫婦及其親戚朋友進行有關法律宣傳和教育,通過耐心的疏導,羅某終于同意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當日下午,在司法所的精心組織下,糾紛雙方當事人集中司法所調解室進行調解。調解中,羅某氣洶洶地吼道:“陳老板與我早有矛盾,有意陷害我妻子,故意安排我妻子從事危險的工作,妻子才被摔成重傷,我要賠償5萬,少于5萬,我就喊人抬妻子到陳老板家去,由他護理和治療,妻子出什么差錯,我要他活不成。”針對羅某的指責,陳某也爭鋒相對的予以還擊和否認,使得調解現場“火藥味”十足。針對雙方爭議的焦點,司法所徐所長絲毫沒有退縮,通過涉及的法律法規對雙方進行教育和疏導。黃昏降臨,雙方終于放下包袱,本著互諒互讓、換位思考的原則,雇主陳某當場一次性賠償雇員田某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3.8萬元。至此,這起因工受傷賠償糾紛得以妥善解決,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了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的隱患,促進了農村的社會和諧穩定。(徐運標 楊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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