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不超5萬,隨禮不超200!
貴州一地公布酒席倡導性標準
近日,《長順縣紅白喜事操辦酒席倡導性標準》正式對外公布,原文如下:
長順縣紅白喜事操辦酒席倡導性標準
為進一步深化“推進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專項行動,持續有效整治大操大辦、奢侈浪費、跟風攀比等不正之風,逐步實現婚喪事宜規范化,促進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特制定本倡導性標準。
倡導操辦婚事遵守“五控制”
1.控制婚禮禮金。倡導婚嫁彩禮縣城區不超過50000元,農村地區不超過30000元,提倡低價彩禮或零彩禮;倡導親朋好友隨禮禮金縣城區不超過200元,農村地區隨禮禮金不超過100元。
2.控制操辦規模。婚事宴請單方不超過30桌,人數不超過300人;雙方合辦不超過50桌,人數不超過500人。不搞奢華婚慶,提倡公益婚禮、集體婚禮、愛心婚禮、旅游婚禮等新型婚禮。
3.控制酒席費用。婚宴酒席縣城區每桌不超過380元(含酒水和飲料等),農村地區每桌不超過280元(含酒水和飲料等),提倡不上高檔煙酒。
4.控制煙花爆竹。煙花爆竹“禁放”區域范圍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提倡不燃放煙花爆竹
5.控制二次送葬。死者遺體火化后,直接從殯儀館將死者骨灰送往墓地安葬,實行一次送葬。
三不在
1.不在廣場、道路、學校、居民小區等公共場所搭建靈棚、擺放花圈花籃、做道場、唱班等。
2.不在火化或出殯沿路、守靈期間和祭掃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
3.不在喪事期間組織草臺班子、民間樂隊等表演團隊開展低俗、擾民的表演活動。晚上10點到早上7點之間不使用高音喇叭和樂隊演奏。
其他事宜
婚事要拒絕低俗婚鬧,杜絕惡搞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杜絕在新郎新娘身上拋灑或噴射粉末、汽水或其他東西,杜絕發生捆綁或脫衣露體及其他造成身心傷害的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