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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汽車檢測公司,強制年審車主洗車
2013年11月,息烽縣工商局發現位于縣城環城路的息烽某汽車檢測服務公司在檢車過程中,要求用戶必須先將車輛開到某洗車場沖洗,洗車場收取20元洗車費,并出具一張“沖車卡”后,才能憑卡辦理手續。執法人員查明,洗車收入20元錢雙方平分。
工商部門對檢測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020元,罰款11000元,同時洗車場也遭處罰10000元。
【案例七】
廣播電視臺,發布處方藥和虛假廣告
去年3月15日,黔東南州某廣播電視臺發布虛假藥品廣告。執法人員查明該廣播電視臺在發布這些廣告的過程中,播放方未盡到審查義務,含有虛假內容、夸大療效、誤導消費者等違法廣告內容的廣告,違反了國家規定。
凱里市工商局當即作出責令其停止發布虛假廣告行為,沒收廣告收入26100元,再罰款26100元。
【案例八】
“內部特供酒”,制假商家被罰3萬元
2013年7月9日,仁懷市工商局茅臺分局接到群眾舉報,某酒廠內有人在裝運假酒。執法人員發現在該廠區內,生產包裝“貴州茅臺鎮釀酒(集團)有限公司”、“內部特供酒”,共計29件,價值3280元,還生產、包裝銷售無“商標、標簽”酒7件,價值672元。
因該公司行為違反了國家質量法的規定,工商局作出沒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九】
預售車位未按期交付,業主獲賠49.8萬
去年1月25日,鳳岡縣消協接到28戶業主投訴,2012年2月與貴州某房開簽訂認購合同,預購了鳳凰大廈地下停車車位,約定2012年8月底將停車位交付,結果逾期4個月仍未交付。
經消協協調,28位車位業主分別得到了1.8至1.9萬元不等的違約賠償,共計498213元。
【案例十】
團購套餐難兌現,商家賠償1200元
2013年3月初,貴陽市民張女士在某團購網站看中了貴陽一家高檔酒店原價2500元/桌,團購價為968元/桌的套餐,電話聯系確認3月 22日能就餐后,張在網上全額支付兩桌餐費1936元。誰知3月15日接到酒店的電話,稱要裝修無法正常營業,要求其取消訂單。張女士認為,酒店方的做法不合理。
在執法人員的協調下,最終三方達成協議:張女士取消訂單,酒店返還定購款1936元并賠償價值1200元的消費券,網站也補償張女士50元代金券。(羅一耘 楊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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