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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全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通知》,對貴州省工傷保險有關待遇進行調整。
調整傷殘津貼
調整對象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 含 12 月 31 日 ) 因工致殘或患職業病,經勞動能力鑒定為一至六級傷殘,領取傷殘津貼且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調整標準
傷殘津貼一級每人每月增加 450 元,二級每人每月增加 430 元,三級每人每月增加 410 元,四級每人每月增加 390 元,五級每人每月增加 370 元,六級每人每月增加 350 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
調整對象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 含 12 月 31 日 ) 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且之后繼續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人員。
調整標準
工亡職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 150 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 130 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礎上再增加 20 元。
調整從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所需費用由工傷職工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原領取相關待遇的資金渠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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