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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從江縣應急管理局組成檢查組到停洞鎮開展清明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檢查。檢查發現,停洞鎮一香紙銷售店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過期失效繼續經營煙花爆竹,檢查人員從店內清理出煙花爆竹16件。
經調查,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從江縣停洞鎮某香紙銷售店在《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過期且并未取得新一年的煙花爆竹經營資格的情況下繼續在店內銷售煙花爆竹,其行為涉嫌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條的規定。
“你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已經過期了,未獲得新的經營許可證之前進行售賣是違法的,嚴重影響了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在案件查處過程中,經營者吳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目前,從江縣應急管理局已對該店下達了處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對當事人店內售賣的16件煙花爆竹依法進行沒收。
下一步,從江縣應急局將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企業自油等涉安領域中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的監管,積極配合縣公安、縣工信等部門,加大聯合監管力度,為建設“醉美從江”貢獻力量。
廣大群眾如發現非法存儲、銷售、生產煙花爆竹的相關線索應及時向從江縣應急管理局進行舉報。舉報電話:從江縣應急管理局:0855-6419127。
(楊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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