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近日,平塘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盜竊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張某在今年3月10日至5月1日期間,利用建筑工地無人看守之機,先后五次駕車竄至光伏發電項目安裝工地,盜竊得工地上的嶄新鍍鋅鋼管4088公斤,之后五次將盜竊得的鋼管運到被告人舒某某經營的廢品收購站銷贓獲利8600余元。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的4088公斤鍍鋅鋼管價值21339元。案發后,公安機關將扣押在舒某某經營的廢品收購站的被盜鋼管發還給被害人。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被告人舒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多次低價收購,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被告人舒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官提醒】建筑工地面積大、范圍廣,出入口多,加之部分建筑材料量多價高,易成為盜賊的作案目標。工地企業要加強防盜意識,不給盜賊可乘之機。同樣,不管出于何種原因,盜竊他人財物,無論大小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廣大群眾莫要因小失大,最終追悔莫及。(通訊員: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