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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4日,犯罪嫌疑人張某酒醉后乘坐出租車拒不支付車費,與出租車司機發生糾紛。貴陽市公安局觀山湖分局民警接警后出警執法辦案,遭到張某暴力抗拒。張某辱罵、抓扯民警,踢翻執法記錄儀,導致兩名民警被抓傷、咬傷。后張某被傳喚帶至觀山湖區世紀城派出所辦案中心約束醒酒,其態度仍然極其惡劣,在已經清醒的情況下,暴力損壞辦案中心設施,將隨身攜帶的玻璃瓶砸碎使用碎玻璃片威脅民警,民警陳某在制止張某的過程中被咬傷左手臂。
經查實,張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分別造成三名民警抓傷、咬傷及組織損傷。
近日,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襲警罪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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