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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為進一步推進檢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增強辦案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以案釋法,8月11日,黎平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對一起酒駕后脫逃案件進行公開聽證。邀請偵查機關、案件當事人、人民監督員、社會各界代表就案件事實、證據和擬處理意見進行公開聽證。

經查明:楊某某酒后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被黎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現場查獲,民警對楊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已達到酒駕標準,并告知其在現場等候前往縣醫院抽血送檢,后楊某某擅自離開現場,導致無法及時對其抽血送檢。聽證會上,案件承辦檢察官就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作了通報,參加聽證人員一致認為對逃避偵查拒不配合的,應當嚴厲進行打擊。該院綜合法律法規、案件事實、證據和聽證人員的意見,決定對楊某某以涉嫌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示: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范,親人兩行淚,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駕成本高,干杯需謹慎,莫讓牢坐穿,害人又害己。請駕駛員同志不要心存僥幸,喝酒不開車是駕駛人應當具備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識。(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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