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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從江縣森林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盜伐林木案,為群眾追回被盜伐羅漢松樹29株,挽回經濟損失約10萬余元。
2021年7月7日,從江縣秀塘鄉村民潘某某急匆匆的趕到從江縣森林公安局報案稱:“2020年底,打格村‘莫海’坡原始森林中的羅漢松樹被大量盜伐,請森林公安查處。”接警后我局立即組織警力前往調查,經現場勘查發現被盜伐28株羅漢松樹。經聘請林業技術人員專業鑒定,被盜伐的28株羅漢松樹材積為5.6720立方米,蓄積為11.3438立方米,因該案盜伐數量較大,被黔東南州森林公安局列為督辦案件。

因案發現場位于從江縣與廣西融水縣交界處,地處原始森林,人跡罕至,案件缺乏目擊者,案件偵辦進入僵局,為此辦案民警一邊對附近村寨群眾進行走訪調查固定證據,一邊加大對犯罪嫌疑人的追輯力度,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2人。2021年7月30日成功規勸犯罪嫌疑人莫某主動投案自首,8月1日將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抓獲。

經查,2021年1月初,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同練鄉村民莫某與唐某某二人為謀取利益,以6000元的價格購買陸某某等人自留山的一株羅漢松樹,后借已購買1株羅漢松樹為幌子,雇請民工到“莫海”坡,私自將“莫海”坡生長的29株羅漢松樹全部采伐并利用索道全部運至廣西家中存放待出售。目前該盜伐林木案已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鄭重提醒:2021年9月7日,國家林草局、農業農村部正式發布新修訂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羅漢松屬所有種已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植物,任何采伐、運輸、加工、出售羅漢松樹行為將涉嫌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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