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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16時許,遵義高速交警五大隊民警巡邏至務遵高速公路遵義往綏陽方向大灣隧道時,看見有一輛車牌號為貴A1D6**的“灰色本田”(以下簡稱灰色本田)轎車停在前方行車道上,該車后備箱高高開啟,后方反光三角警示牌擺放距離不足20米,過往車輛稍有不慎,極有可能引發交通事故。情況緊急,民警立即將警車停靠,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并開啟警笛提醒過往車輛提前減速,注意避讓。同時上前,責令轎車駕駛人將車駛離隧洞,停靠在最近的應急車道安全地帶。
詢問得知:轎車駕駛人名叫閔某,貴陽人,當天駕車沿務遵高速公路前往綏陽縣城,其駕駛的“灰色本田”轎車在幾分鐘前,被一輛同向行駛的小轎車追尾刮擦,造成左側兩個車門受損,刮擦他的轎車是一輛嶄新的“白色本田”,車型是“鋒范”,沒有懸掛車牌,“白色本田”右側反光鏡受損,掉落在事故現場。
雖然事故造成的損失很小,但是考慮到肇事逃逸性質惡劣,大隊民警立即展開查緝。
1、民警首先調取高速公路沿途監控,發現“白色本田”發生交通事故后,選擇在最近的蒲場收費站駛出了高速公路,該車出站登記的臨時牌證為“滬PHB6**”,民警通過公安網查詢,未核查到該牌證的機動車信息。
2、民警隨后調取207省道沿途監控,發現“白色本田”駛出蒲場收費站,沿207省道向綏陽方向行駛500米后,將車停在右側路尖查看車輛受損情況。約20分鐘后,“白色本田”再次沿207省道向綏陽方向行駛并通過了蒲場鎮街道。隨后,“白色本田”沿207省道繼續往綏陽方向行駛。
3、民警接下來調取遵義往綏陽方向縣城周邊監控,發現“白色本田”在綏陽縣城方向所有的監控里消失,民警推測,該車反光鏡受損,有可能停靠在離縣城2公里遠的萬豐國際路段某車場維修。
由于“白色本田”出站登記牌證信息未能核查到機動車信息,所有監控探頭又不能看清駕駛人面部,民警隨后采取走訪調查的土辦法,走訪了萬豐國際附近所有的汽車維修站,可是均未發現“白色本田”的蹤跡,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大隊民警經過認真反思,決定從從頭梳理。期間,民警根據前期工作經驗推測,收費站工作人員工作忙碌時,有可能將入站的臨時號牌牌證號碼錄錯,于是民警通過排列組合,在公安網輸入“滬PHB6**”字母的所有臨時車牌,通過上千次的嘗試,最終鎖定“白色豐田”入站登記牌證應該為“滬PH16**”(與出站登記牌證“滬PHB6**”一個字母之差),并通過網上核查,查出了該車車主系綏陽縣小關鄉劉某。
12月13日14時許,民警電話聯系劉某后,劉某對12月11日16時許在務遵高速公路遵義往綏陽方向大灣隧道內交通肇事刮擦他車、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劉某隨后將已經維修好了的“白色本田”開至大隊三中隊駐地,協助民警調查。民警通過掉落的反觀鏡比對,也再次證實了“白色本田”肇事逃逸的事實。
據劉某講述:12月11日16時許,劉某駕車帶著父親劉某某、女朋友張某從蘭海高速遵義南站駛入高速,沿蘭海高速-務遵高速,返回綏陽縣城,當行至大灣隧道時,與前方同向行駛的一輛“灰色本田”刮擦。事故發生后,駕駛人劉某看到損失不大,由于擔心自己“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被民警處罰,劉某最終駕車逃逸。并將車開至萬豐國際附近藏了起來,看到民警走訪調查之后,再迅速聯系維修店,將受損部位維修復原。
民警調查發現:劉某駕駛的“滬PH16**”白色本田證照齊全,劉某本人取得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時間為2019年8月24日。劉某法律法規知識淡薄,擔心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被民警處罰,是其當天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原因。
此次事故,雖然只是造成兩車輕微受損,但是劉某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影響惡劣,劉某為其自身“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相關法律法規:
1、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無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的,將被處以“罰款100元,記0分”的處罰;
2、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對駕駛人處以“一次性記12分,罰款200——2000元,并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民警提示: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時報警,切勿肇事逃逸,否則,公安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格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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