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家住余慶縣白泥鎮的陳某,在白泥鎮子營農貿市場以銷售鮮豬肉為業。2018年9月19日,陳某以1000元的價格從他人手中購買一頭"母豬",于20日早上送到屠宰場宰殺。
宰殺后,相關工作人員在檢驗檢疫中發現,陳某擬出場的豬肉酮體脂肪發黃,因此,未開具檢疫合格證明、未加蓋驗訖印章和附肉品檢驗合格標志。同時,明確要求不得到市場銷售。
不過,陳某并未聽從勸告。當天清晨6時30分左右,他仍將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拉到市場以20元/公斤的價格售賣。檢疫員王某、肉品檢驗員楊某立即趕到農貿市場,對正在分解豬肉的陳某進行警告。陳某自稱,他會妥善處理不會銷售,但始終沒有撤離的意思。

2018年9月20日上午10時許,余慶縣市場監管局與余慶縣檢察院組成聯合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對陳某執意擺放在攤位上的155.03公斤豬肉予以查扣,抽樣送檢。
經檢測,陳某銷售的豬肉不符合農業部門相關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主管部門根據規定,對其銷售不合格豬肉的行為,處以13萬元罰款。逾期,每日按罰款金額的3%加處罰款。

然而,直到今年8月16日,陳某仍未繳納罰款。余慶縣市場監管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執行罰款13萬元,加處罰款13萬元,合計26萬元。

法院在調查中發現,陳某在收到處罰決定書后,就將自己銀行里的17萬余元存款全部取出。同時,陳某還存在多次通知拒不到案、不如實申報財產、不配合執行等違法行為。
10月9日,法院對陳某失信行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10月21日,陳某主動交清了罰款13萬元。對逾期加處罰款13萬元,陳某與余慶縣市場監管局已達成執行和解。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