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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凌晨2時31分,馬場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居住在馬場街上王某梅報稱,有一個叫韋某錄的男子,在我這里鬧事,請派出所處理。

接報后,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見韋某錄已醉酒,且還在一邊喝酒,一邊使勁推搖王某梅租住房的鐵門,民警當即依法將韋某錄帶回派出所約束至酒醒,并連夜開展調查工作。

經詢問,違法嫌疑人韋某錄(男,現年33歲,普安縣某某鄉人)對涉嫌尋釁滋事一案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其交代,前幾天,從一個朋友處得到王某梅的電話號碼,6月21日23時許,韋某錄來到馬場鄉馬場街上王某梅租住房,想與王某梅談戀愛,遭到拒絕。韋某錄便強行進入王某梅房間,被王某梅推出門外,韋某錄就在門外大鬧不止,鄰居勸解,韋某錄不聽勸阻,王某梅便向派出所報警。處警民警到達現場后,對韋某錄進行了批評教育,韋某錄當場表示不再吵鬧,便回去了。韋某錄走到馬場街上一小賣鋪買酒喝,醉酒后,于次日凌晨2點左右,韋某錄便提著一瓶白酒,搖搖晃晃返回王某梅租住房門口,見鐵門關閉,韋某錄一手提著酒瓶,一手使勁推搖王某梅租住房鐵門,影響了周圍群眾正常休息。
目前,嫌疑人韋某錄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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