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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期,黃平路政執法大隊路政員在日常巡路時發現余安高速S62黃平北收費站連接線匝道旁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有違法搭建地面構筑物(簡易板房),路政人員經現場調查,詢問當事人,得知該板房是因為其在村上的便利店生意慘怛,見此地來往車輛過多,便想在此搭建臨時便利店清空商品。

路政員告知其行為已違反了《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禁止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非法設置棚屋、攤點、維修場及其臨時設施或者非法加水、洗車的法律法規,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自行拆除。

12月23日,路政員在巡查中發現該板房仍未搬離,現場找到當事人,在路政員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勸說下,了解到該村民丈夫不在家,一人難以將簡易板房搬離此地,路政員商量后表示愿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幫助村民將貨物運回家及板房的撤離。隨后路政員聯系轄區沿線各相關單位齊心協力將該簡易板房搬離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


此次行動中,共出動執法車輛4輛,執法人員12人,整治行動的成功,對以后轄區高速公路的路權維護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有效地維護了法律的威嚴。(袁誠昊 吳雯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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