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境外輸入病例存在與確診病例密切接觸后被確診,什么樣的人會被確定為密切接觸者?
15 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 185 場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龐星火介紹,根據《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密切接觸者指從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癥狀出現前 4 天開始,或無癥狀感染者標本采樣前 4 天開始,未采取有效防護與其有 1 米內近距離接觸的人員,會被確定為密切接觸者。具體接觸情形如下:
一是共同居住,學習、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如近距離工作或共同用同一個教室,或者是同一所房間房屋中生活;
二是診療護理、探視病例的醫護人員、家屬或者其他有類似近距離接觸的人員,如到密閉環境中探視病人或停留同病室其他患者及其陪護人員;
三是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離接觸的人員,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護理人員,同行人員比如同行人員里的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經調查評估后,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其他乘客、乘務人員;
四是現場人員、調查后經評估認為其符合密切接觸者判定標準的人員。
以上這些都是被確定密切接觸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