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本網訊 近日,國家司法部廢止了《司法部關于公民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批復》(司發函(1993)340號,以下簡稱“批復”)。天柱縣“義君訴訟代理公司”的楊義君認為,這是對民營訴訟代理機構代理權的“解禁”。
訴訟公司不能“打官司”
據了解,今年80歲的楊義君是凱運司天柱汽車站的退休職工,以前有過很多次“打官司”的經歷,也曾作為親友的代理人上過法庭與對手“唇槍舌戰”,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識和庭審辯論技巧。
2013年6月,楊義君注冊成立了天柱縣義君訴訟代理公司。公司注冊資金3萬元,核準的經營范圍僅有“訴訟代理”一項,這就意味著該公司具有訴訟代理權,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委托“打官司”。
公司掛牌后,總計有三名員工,他們均未取得律師或法律工作者執業資格,或自身多次打過官司,久病成良醫,或長期代替親朋好友出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公司正式營業后,很快就受理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但楊義君即案件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代理申請時,卻遭到了拒絕,理由很簡單,楊義君未取得代理資格,也不是當事人的近親屬,而且不屬于案件當事人所在單位、社區及有關社會團體所推薦的人員,不能開展訴訟代理業務。據了解,義君訴訟代理公司成立已有近一年的時間,但未辦理過一起案件。
楊義君認為法院的做法沒道理,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除了律師和法律工作者之外,案件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其所在單位、社區及有關社會團體所推薦的人員可進行訴訟代理的。
“我義君公司的從業人員其實就可通過當事人所在單位、社區以及有關團體推薦的方式獲取訴訟代理權。”楊義君說。
“上書”司法部 請求廢止批復
義君訴訟代理公司開展業務是否可收費,也是各方爭論的焦點。多個部門認為,該公司收費開展業務也不合法,國家司法部1993年作出的批復對此已有“限制性”的規定。
但楊義君發現,國家司法部的批復其實已失效,因為該批復的法律依據在2004年已被國務院取消。
鑒此,為了掃除“障礙”,楊義君在今年1月“上書”國家司法部,要求廢除“批復”。
今年2月份,國家司法部給他打電話,稱在3至4月份即將批復廢止。5月8日記者查看相關網站,發現“批復”確實已被明令廢止。
“我的理解是,批復被廢止,意味著像義君訴訟代理代理公司這樣的機構可從事有償的法律服務,也就是說,這是對公民個人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解禁。”楊義君說,接收到國家司法部的電話回復之后,他很興奮。
司法局:義君公司不能開展訴訟代理
不過,當地司法部門可不這么看。記者5月7日到黔東南州司法局律師管理科采訪。該科的王先成科長說,楊義君對司法部廢除批復的理解是不正確的,屬于誤解,2003年我國的《行政許可法》出臺后,社會法律服務機構設立登記的許可已經被取消,司法部的批復因此已無存在的必要,故而要廢止。
“在我國,訴訟代理權屬特許權利,不是每個人、每個組織都可以取得的,否則國家司法考試和律師隊伍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王先成說,因此,義君訴訟代理公司是不能進行訴訟代理的。
另據了解,當初楊義君提出注冊申報訴訟代理公司的申請,天柱縣工商局多次向州工商局作了匯報。經過充分的論證和審查,工商部門最終認為楊義君的申請符合注冊條件,便按照注冊程序給予注冊。(羅宇廷)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