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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廳發出關心關愛義務教育階段留守、流動兒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以“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依托,摸清我省留守、流動兒童的數量,并要求全省縣(市、區、特區)政府所在地建設義務教育學校,專門接納流動兒童入學。
省教育廳同時要求,留守、流浪兒童的檔案建設要清楚留守流動兒童的基本信息、健康狀況、監護人聯系方式。也要嚴格檔案管理,設定檔案借閱權限,保護學生個人隱私,確保檔案信息安全。
留守兒童服務工作
優先教育和監管
根據要求,留守兒童達50人及以上的學校,要按規定建立標準的“農村留守兒童之家”。留守兒童不足50人的學校要設立親情視頻室或語音聊天室,為留守兒童搭建與親人溝通的平臺。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要做到優先教育和監管留守兒童的安全、優先幫助和輔導留守兒童的學習、優先關心和照顧留守兒童的生活。
建設義務教育學校
接納流動兒童
在構建農村流動兒童關愛服務網絡中,要建立“代理家長”志愿者隊伍,由學校要牽頭,教師、“五老”人員、社會愛心人士和志愿者組成。在農村流動兒童較為集中的地區,建立農村流動兒童家長學校,開展家長培訓和輔導,增強家長責任意識,提升家長監管和教育能力。
此外,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多渠道解決農村流動兒童入學就讀。到2015年,在全省縣(市、區、特區)政府所在地建成95所義務教育學校,進一步增強接納農村流動兒童入學就讀能力。同時不斷提升民辦學校和農民工子弟學校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共同解決好農村流動兒童“上好學”問題。
在升學等問題上,要對流動兒童實施同入學、同升學、同權益政策。城鎮義務教育學校要執行“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立學校接收為主”的政策,積極接納農村流動兒童入學就讀,確保流動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此外,各地要統籌考慮流動兒童升學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實際,積極穩妥地推進流動兒童升學工作。
同時,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加快推進農村流動兒童“同城待遇”進程。(作者: 鄭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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