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2月19日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涉及國家安全的少數(shù)國有企業(yè)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可以采用國有獨資的形式;國有資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會資本控股的國有企業(yè),可以采取國有參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這也意味著,在新一輪國企改革中,國有資本從部分行業(yè)和領域退出,或交出控股權,將是改革的新的目標和方向。
問題在于,國有資本是否退出,并不是衡量國企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唯一標準,甚至可以說不是主要標準。因為,國企是否要改革,關鍵不在哪種資本占主導地位,而在于能否實現(xiàn)政企分開、政資分開,企業(yè)能否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
眼下,有關國資國企如何改革,社會各方面比較一致的觀點是,學習借鑒新加坡淡馬錫模式。理由是,淡馬錫作為一家國有獨資公司,通過政府——淡馬錫——企業(yè)的三級管理模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需要引起重視和關注的是,在如何看待淡馬錫問題上,很多人只是看到了它的成功,而沒有看到它為什么能夠取得成功。如果在學習淡馬錫經驗中,只看到它的模式,而看不清它的內涵與本質,即便套用了淡馬錫模式,也可能會產生東施效顰的可笑現(xiàn)象。
事實上,淡馬錫模式能夠取得成功,最核心的問題是政資政企分開,亦即資產的資本化、企業(yè)的市場化。政府不再直接管企業(yè),不直接參與到具體的微觀事務之中,而是利用資本這只手。而資本則既可以進,也可以退,既可以表達政府的意見,也可以參與企業(yè)的決策。前提是,一切都要按市場規(guī)律辦事,按市場規(guī)則運行,而不是干預、干擾企業(yè)的正常運行。
于是,在國企改革問題上,首先需要回答的就是政府愿不愿意放權,愿不愿意將本屬于市場和企業(yè)的權力交還回去,讓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讓企業(yè)能夠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
事實上,這些年來,國企改革的力度不可謂不大,相關的政策措施也不可謂不多。尤其是按照《公司法》等建立了董事會、監(jiān)事會制度的企業(yè),從機制上應當可以滿足市場化的要求了,也能夠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了。但是,為什么實際狀況卻大相徑庭呢?問題就在于,所謂的董事會、監(jiān)事會,都僅僅是一個擺設,政府與企業(yè)之間的關系并沒有理順,政府仍然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對企業(yè)進行管控。不僅如此,企業(yè)在投資、分配等方面,董事會作出的決議,尚不能作數(shù),還要由國資委或相關職能部門來審批,那董事會豈不成了一個擺設?
所以,國企改革能否到位,能否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最重要的前提就是政府必須放權到位,必須讓市場來說話、讓資本來表達意見、讓企業(yè)自主決定企業(yè)的生產經營和投資決策等。
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算國有資本不控股,最終的結果,也是政府說了算,政府繼續(xù)扮演裁判員與運動員、警察與司機的雙重角色,企業(yè)仍然無法成為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相反,其他方面的管控還可能變得更加僵化、更加嚴厲,讓企業(yè)更加難以獨立運轉。如項目審批、稅收、收費、罰款以及各種制約政策等。
也正是基于這些方面的因素,國企改革能否取得成效,就不僅僅只是國資是否退出、退出多少的問題,而必須實現(xiàn)政府職能的重大轉變,將各項配套改革與國企改革同步推進,如行政審批制度、項目審查制度、金融財稅制度等。只有這些改革也能夠基本到位了,企業(yè)的市場主體地位也才有可能真正確立。(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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