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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縣充分利用豐富的民族文化資源,加大財政投入,積極推進文化產業發展,將民族文化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努力提升全縣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
一是大力實施文藝精品創作工程。加快創作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影響力的民族歌曲、舞蹈、影視作品、戲劇、文學作品,加快《珠郎娘美》、《侗寨新娘》等民族歌舞演藝產業發展,通過打造精品加快推進榕江多民族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二是大力挖掘和傳承原生態民族文化。傳承優秀的民族民間文化,著力修復“苗王廟”、“薩瑪祠”等苗侗祖源文化符號,挖掘鼓藏節、吃新節、蘆笙節、薩瑪節、茅人節、端節等原生態文化精髓,包裝好侗族大歌、琵琶歌、超短裙等品牌。繼續實施民族文化進課堂和民族文化傳承人保護工作,大力扶持和發展民族村寨民族文化展演隊伍。
三是抓好文化統籌發展。按照文化旅游一體化發展要求,把文化項目建設和旅游業發展有機結合起來,促進文化與旅游產業的互動發展。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引進一批文化產業項目,加強紅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設,加大對革命老區文化的保護和開發,做大做強民族文化旅游產業,積極實施古城文化恢復和保護工程。
四是探索創建人文景區。積極探索將生態移民與文化旅游結合的路子,在實施生態移民的同時,將文化也搬遷進來,按照景區的標準,建設移民安置點,打造城市民族文化新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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