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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加強鄉鎮預算執行過程監督控制,提高鄉鎮預算執行的透明度,確保資金安全有效運行。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地方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要求,榕江縣財政局繼2011年縣本級預算單位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順利完成,并運行良好的基礎上,2012年對全縣19個鄉鎮啟動了鄉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資金支付方式由原來的縣財政部門撥付鄉鎮財政部門,再由鄉鎮財政部門支付到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模式換成了直接由縣國庫支付到有關單位或個人,從而減少了中間環節,提高了資金運行效率。首筆支付資金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經用款計劃申請、用款計劃審核、用款計劃指標下達、支付申請、支付審核、支付生成、代理銀行支付等操作流程實現了成功支付,整個支付過程當天申請當天完成,這標志著鄉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的成功啟動。截至2013年3月18日,全縣19個鄉鎮已全部成功啟動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通過國庫集中支付資金共計1333萬元,且運行效果良好。自此,全縣所有預算單位全部納入了國庫集中支付系統。
在改革準備工作期間里,縣財政局高度重視,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共財政的要求,根據“三權”不變的原則,結合鄉鎮財政實際情況,全力組織精干力量順利地完成了方案制定、操作流程制作、相關制度的制定印發、鄉鎮財政人員培訓考試、加密狗制作、代理銀行委托協議簽訂、網絡連接、零余額賬戶開設等所有前期準備工作,為改革的正式實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此次鄉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圓滿完成,一方面實現了國庫集中支付縣域全覆蓋,另一方面有利于發揮財政監督職能作用,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促進廉政建設。(榕江縣財政局 張家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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