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趕不上要搭乘的航班,27歲女子王×燕謊稱機上有炸彈,導致機場出動消防救援、應急救援、安檢等對航班進行排爆檢查及兩次安檢。昨天上午,該案在廣州白云區法院開庭審理,應辯護人申請,辦案民警及王×燕的同事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被告人王×燕在庭上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見上圖,曾強攝),稱是一時情緒失控才撥打了電話謊稱恐怖警情,愿意接受法律懲處。法庭一審宣判,王×燕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謊稱有炸彈意圖延緩起飛
王×燕從四川某高校畢業后在深圳某集團旗下一五星級酒店上班。去年12月31日,她定了HU7153次航班準備從廣州飛回烏魯木齊看望母親,“因為一年多沒有回家,且不久前做過一次手術,我回家心切。”在去機場的高速路上,因堵車可能趕不上飛機,王×燕就給航空公司打了電話,詢問飛機是否會延誤,客服人員回答飛機沒有延誤,她又打給機場咨詢同樣的問題,詢問登機口能不能推遲關閉,通融她登機,“我大概遲半個小時能到,而且我已經在網上辦理了登機牌”。在被拒絕后,王×燕又先后撥打110、交警電話、市長熱線,詢問有沒有部門能協調解決交通堵車的問題,好讓她能趕上飛機。
幾通電話沒有奏效,王×海再次致電航空公司,“想著趕不上飛機,我當時就很急躁,情緒完全失控了。”王×燕說,她拿起電話就對客服說:“你們什么都不管,那HU7153次航班飛機上有炸彈,你們管不管!”說完就掛了電話。
航班中止起飛排爆安檢
接到該電話后,原本已經在跑道滑行的飛機緊急中止起飛,回到指定停機位進行清艙,機場調動多部門共計190人、超過30輛車和設備對該航班進行排爆檢查和安檢。未發現爆炸物,航班重新起飛,此時距離原計劃起飛時間已經延誤了約兩個半小時,后續航班(烏魯木齊飛往廣州)延誤1個半小時。
“其實當時說完‘有炸彈’的話后,我就后悔了,但我想對方應該會再打電話來向我核實。”王×燕說,她在五星級酒店上班,酒店也會有一整套處置炸彈警情的完整程序,如果真接到警情,也會要求再核對確認的,但這次航空公司卻沒有人打來電話向她核實,“我以為沒什么大事,還是直奔機場方向。”王×燕發現登機口已經沒有飛機了,她到柜臺處準備辦理改簽手續,在遞上身份證后,當即被民警帶走調查。
她說如緩刑愿去雅安救災
王×燕當庭認罪,稱自己年紀輕,社會經驗少,法律意識淡薄,當時失去理智謊報炸彈警情,很不應該。對檢方指控的給航空公司和機場造成的22萬元的損失,她表示自己目前還沒有能力賠償。
辯護人提出,航空公司在接到王×燕的炸彈警情電話后,應進一步核實相關信息,比如炸彈的具體位置、如何發現等,尤其是了解到王×燕這位乘客此前已多次打來電話詢問表示自己可能趕不上飛機的信息后,更應進一步將情況了解清楚,或提醒對方“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可能致罪”,但顯然航空公司并沒有盡到提醒義務。法庭上,王×燕的同事作為證人表示,王×燕一貫表現良好,希望能對其判處緩刑。王×燕表示自己如果判處緩刑,愿意第一時間到雅安災區參與志愿活動。
不過,法庭在審理后認為,根據本案的犯罪情節和危害后果,對王×燕不宜適用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