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記者被指誘奸“尋母裸女”(圖)

瀟湘晨報7月29日報道 網絡再掀風云。去年曾被網友熱傳“裸體尋母”的云南少女彭春平28日再次現身網帖,不過這次出現是以“云南某報記者張某以幫助彭春平為由,提出要彭陪其睡覺”的熱門話題而來的。事情緣何會到這一步?記者昨天電話采訪了當事雙方。
網帖:“云南裸女”被記者潛規則
在論壇上,一個以“中國二肥麥”名字發布的網帖被炒爆。這個發于7月26日10點22分的帖子,主題是云南某報記者答應幫助彭春平,誘騙她上床。從昨天上午開始,這個帖子每小時的訪問量達到萬人以上,截止到記者昨天下午4點發稿時,該帖瀏覽量達到40萬人次。
帖子說,“禽獸記者張宇光以幫助云南裸女尋母的彭春平報道她家事情,并擔保在云南某報上發表為由,提出要潛規則陪其睡覺。也許彭春平為了早點找到失蹤的媽媽,也許彭春平為了早點為爸爸平反,最后答應了!”根據帖子描述,彭春平什么都沒有得到,“包括一篇她最想要的報道”。“她曾經發信息質問張宇光為什么沒有報道,卻被張宇光叫其滾蛋,別來糾纏!”
“當地的翠湖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張宇光也承認和女方發生8次性關系,并準備賠償彭春平1500元。”“警方建議女方向張宇光的單位反映情況。”帖子說,彭春平保留了一些證據,包括對話的信息。
女方:“保留有證據,才敢說話”
通過多方查找,記者昨天中午12點20分聯系上彭春平。彭表示,帖子她沒看到,但被張某誘奸的內容是真實的。“張某誘騙我上床8次,我至今保留有證據,所以才敢說話。”她說。
彭春平說,她上月末在南京做完節目,然后回到昆明,張某在昆明火車站接的她,那天是7月1日,也是他們第一次見面。
“此后幾天,張宇光發信息說如果我喜歡他,他就幫我搞定我家的事,包括把我父親母親家里耕地的事全都捅出來。”彭說。考慮到自己努力了一年都沒找到母親,也沒能把家里的事擺平,彭說自己違心地回復張說“喜歡他”,以求事情能有新的進展。
“就這樣,7月10日我被張帶回了他的家,到17日為止先后發生8次性關系。”彭告訴記者,張今年47歲,離異10年,家住昆明中和巷9號某機關家屬院。
17日,彭發現張只是誘騙自己上床,并沒有寫稿,于是決定離開張并揭發這件事。彭春平說,她至今保留著一些張誘騙她的證據,包括一些短信,比如本月25日張發給她的“我想X你”的信息。
17日他們分開時,彭一直緊跟張,希望有個說法,張后來撥打了110,是昆明翠湖派出所接的警。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張只承認跟彭是戀愛關系,而不承認誘騙,但承認發生了8次性關系。
據彭春平說,張在7月13日帶她到祿勸縣去采訪,出發前在昆明給她買了一條牛仔褲和一雙鞋。“他跟采訪對象說我是他女兒。”彭說,16日張要求彭離開自己,“他開始打爛茶杯裝做割自己的手腕,還把頭放在馬桶里,逼我離開他。”
男方:“會訴諸法律,討回公道”
昨日下午2點,記者撥通另一當事人張宇光的手機。張宇光說,網上帖子內容確實牽涉他本人,但網上帖子純粹是“亂說的”,屬于“誹謗”,“我會訴諸法律,討回公道!”
他說,彭春平到他家前設了一個圈套讓他鉆,她找自己的目的就是為了報道她家里的那一堆事。“這個女人居無定所,目的就是要找個地方住。”張宇光表示,彭的精神狀態有問題,“她不允許我去采訪其他當事人,只能按照她的陳述寫稿子,這怎么可能呢?所以我就沒法給她發這個稿子。”
張宇光還說,為了讓彭春平走人,他用了各種自殘的方式,甚至當彭的面用煙頭燙自己的手腕。
對于記者問的“是否你真跟她上了8次床”的問題,張很警惕地問“你問這個是什么意思”,并表示“你們不要采訪,大家都是記者”,隨后表示,他會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我馬上就要去見自己的律師”。隨后,他拒絕接聽電話。
昨天下午3點,記者撥通昆明翠湖派出所電話,接線的警員表示,對張彭之間的糾紛目前無法透露具體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