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劍河縣南哨村“古楠木王”樹下,由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牽頭,
雷山縣人民法院會同劍河縣林業局、鎮村組織、公安局、檢察院舉行一場特殊的“古楠木王”救治·保護啟動儀式。
“為加緊保護森林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環境系統性完好性,緊急救治‘古楠木王’,令你們在收到本救治令之日起三日內,向公益訴訟起訴人繳納救治修復費293890元,先行用于‘古楠木王’一樹的搶救。立即執行,不得有誤。”儀式上,
雷山縣人民法院法官以莊重嚴肅的語氣,向四名涉案人員宣讀《古樹救治令》,該令當場送達四名涉案人員,同時分送在押人員。
2021年秋冬,陸某州、張某富等人竄至劍河、
臺江等縣農村,趁著月黑風高,偷割楠木樹塊售給羅某正、楊某永等人,再郵至福建、廣西等地轉售,共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30余株,非法交易金絲楠木板200余塊2.2893立方米,獲利414700元。罪犯專挑金絲楠木最值錢的蔸部下手,導致7株楠木死亡。南哨村這株金絲楠木,胸徑1.9米、胸圍6米,其生根發芽時正值華夏春秋時期,曾安然穿越2600年風雨,閱盡人間滄桑。此樹被當地稱為“古楠木王”。罪犯對該樹樹蔸處“切塊”盜竊后,將就用村民祈福所用紅布遮蓋以掩飾罪行,幸被群眾及時發現舉報,否則該樹延誤救治將漸漸枯死。但該樹已受重傷,命懸一線。
金絲楠木是國家二級保護植物,馳名中外的珍貴樹種,其在貴州存量極少,生長周期長,堪稱稀世珍寶。因此,負責三縣一市環資案件集中審理的雷山縣人民法院,對破壞金絲楠木資源的被告嚴厲處罰。該院“雙碳”巡回法庭于4月12日在
劍河縣陽關廣場公開宣判:陸某州、張某富等11人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分別判處4年至10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追繳犯罪所得;同時判決其與另外4名附帶民事被告認購98萬余元碳匯,對受損生態進行替代性修復,對“古楠木王”承擔傷后救治修復費29萬余元,并共同承擔懲罰賠償金15萬余元。該判決懲治了破壞森林資源的罪犯,也讓在場旁聽的數千群眾,增強了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該案經媒體報道后,引起廣大網友關注,引發熱議。
雷山縣人民法院發揮司法能動性,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采取五個補救措施:加強人防技防,安排專人常態化現場查看“古楠木王”恢復情況,在“古楠木王”附近增設監控攝像頭,與每一村組干部和寨老手機聯通,隨時掌握監控情況;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借重傳統鄉村治理文化,發揮村民自治能量;組織技術人員,對受傷“古楠木王”加緊修復救治,防止其枯萎死亡;加強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尤其古樹名木的保護宣傳,提高群眾法治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強化護林員隊伍建設,充實精干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該院實施能動司法,切實用足職能,責令被告對其致傷的珍稀古木,必須根據國內知名科研機構專門出具的修復方案,運用科學手段加緊救治,確保古樹恢復生命力,目前尚為全國首例。(通訊員: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