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感謝你們暖心的調解,把我們這件事情順利處理了。”法庭內,當事人楊某激動地說道。
彩禮本是一方對另外一方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贈與,但當雙方感情褪去,無法建立婚姻關系時,彩禮就變成了一道難題。
近日,黃平法院舊州人民法庭訴前調解了一起因婚約財產引發的糾紛案件,成功化解雙方家庭的矛盾,讓兩名當事人重新開始追尋新的生活。
原告楊某(男)與被告高某(女)經人介紹相識,相識一個月左右,雙方家庭即為兩人商談婚事,楊某以締結婚姻為目的向高某的父母給付了彩禮,給高某購買了貴重首飾,后雙方按照農村風俗舉辦婚禮,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婚禮后,雙方因各種瑣事爭吵不斷,兩人分開生活后,但就彩禮返還問題上一直協商未果,楊某向法院提起訴訟。
收到案件材料后,本著“婚姻家事糾紛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辦案人員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案情,得到雙方同意后隨即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法庭進行訴前調解,認真傾聽當事人訴求,歸納矛盾爭議焦點。
辦案人員從事理、情理、法理多角度耐心釋法說理,從案件事實、當地經濟水平和風俗習慣等多方面分析,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相體諒,最大程度消除雙方的對立情緒。經過辦案人員的溫情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高某及其父母向楊某返還部分彩禮,并在當日全部履行完畢。該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最終得到了圓滿解決,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