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通告
廣大居民朋友、各(社區)物業服務企業:
為深刻汲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嚴禁電動車“飛線充電”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建筑內的首層門廳、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門洞口)、樓層樓道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飛線充電”。
二、嚴禁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
三、物業服務企業(社區)應當在禁停、禁充區域張貼醒目標識,堅持“集中充電、集中管理”的原則,將充電區與住宅區分離,按照規定集中設置電動車停放、充電區域,并落實管理責任。
四、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區域應當設置在建筑外部的獨立區域,與相鄰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周圍不得有易燃可燃物。
五、電動車充電區域應設置專用充電裝置并配置專用配電箱。充電裝置應具備定時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等功能。充電時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落實安全用電措施。
六、物業服務企業、村(居)委會要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引導業主(住戶)規范停放電動車,經常組織開展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及時勸阻、制止電動車違規停放、“飛線充電”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
七、業主(住戶)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車“飛線充電”和違規停放等行為時,應當及時制止并報告物業服務企業(社區)組織清理,若發生火情時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
八、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涉及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和違規充電等構成消防違法行為的,由消防救援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對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
九、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涉及危害供電、用電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違法行為的,由電力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對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
十、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涉及吊掛有礙市容物品,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由綜合執法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
十一、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涉及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妨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為人進行相應處理。因“飛線充電”行為引發火災,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