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從江縣人民法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探索行政非訴領域訴前實質化解路徑,9月4日,該院創新運用“行政非訴調解+司法確認”模式成功化解3起行政非訴案件,是全省首例通過“行政非訴調解+司法確認”方式在訴前成功化解行政爭議的案件。
2022年5月1日,
從江縣消防救援大隊在監督執法過程中,對某飲食公司等3家企業因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停產停業、限期整改,并處罰款。
3家企業在法定期限內既不提起行政訴訟也不申請行政復議,亦未履行處罰決定內容。于是,從江縣消防救援大隊向從江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認為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該行政處罰并無不當。
同時,法院了解到3家企業主觀上并沒有逃避繳納罰款的故意,并且有主動繳納的意愿,但因受到市場大環境及疫情等因素影響,公司目前經營狀況不好,一次性繳納罰款確有困難,可通過分期履行的方式減輕民營企業壓力。為及時有效化解行政爭議,法院將案件推送至從江縣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
9月4日,從江縣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調解員積極與從江縣消防救援大隊、3家企業進行溝通、協調,并邀請從江縣人民檢察院對調解過程進行檢察監督,圍繞當事人訴請合理性、爭議化解方案可行性聽取多方意見,并向爭議雙方釋法說理,最終促成爭議雙方達成分期繳納罰款的調解協議,法院對達成的調解協議在當日及時進行司法確認。
在從江縣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從江縣人民法院、從江縣人民檢察院等各方努力下,上述3家企業的3起行政非訴案件得到實質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從江縣人民法院將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法院關于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持續探索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切實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實現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有效完善訴源治理機制,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元、便捷、高效化解糾紛的司法需求。(通訊員:楊秀廣 吳巧霞 記者: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