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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2021年7月29日,蒲某某向深圳某公司租用iPhone手機一臺,并簽訂《用戶租賃及服務協議》,約定蒲某某分期支付租金,且若蒲某某未按約定足額支付當期租金,逾期超過7日,視為同意買斷商品租賃,并一次性支付買斷款。蒲某某支付幾期租金后再未支付任何租金。后經仲裁委員會仲裁蒲某某支付買斷款,深圳某公司向蒲某某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6月1日,經指定管轄天柱縣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深圳某公司與蒲某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蒲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及繳款通知書等執行材料,并進行網絡查控,凍結其名下賬戶,但余額不足以履行全部案款。執行法官說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律責任后,被執行人表示等發工資后履行。
6月16日上午,發工資后的蒲某某主動聯系法官索要收款碼履行案款,該案件順利執行完畢。(楊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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