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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以來,該法庭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工作中,積極探索訴源治理方法,在“小法庭”里用心抓調解,書寫了鄉村振興舞臺上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大手筆”,傳遞了法治建設的“好聲音”,回答了民有所盼、我有所為的期待。

融入基層治理,織密多元解紛的防控網絡
糾紛發生前,往往都有一個過程,“抓源頭防未病”,是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的關鍵。在日常工作中,法庭加強與當地黨委政府的聯系,共同參與社會矛盾化解,在轄區鄉鎮設立4個法官工作站和8個傳統村寨法官工作聯系點,與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一起建立轄區干部普法微信群,經常開展法律咨詢,指導各調解組織進行糾紛調解,使矛盾得以化解在萌芽狀態。
石某安因合伙做木材生意欠石某武25萬元未還而產生糾紛,法庭將案件委托給村調解組織,又依靠近鄰親屬參與先期聯動調解,最后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通過司法確認成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法官還利用辦案借道上門“聊法”,促成案款兌現,推動案件實質性化解。
壩寨法庭牢牢抓住這個“工作站”、“聯系點”,聯合鄉鎮派出所、司法所,筑牢防控網,共同研判社會治安形勢,提出矛盾糾紛化解的司法建議,推動府院聯動的常態化運行,共同止紛于未發、止紛于萌芽、止紛于源頭,激活了基層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合力,讓群眾體驗法治促和諧、止紛爭的保障。

用心用情調解,譜寫訴源治理的和諧篇章
2021年10月18日,在壩寨人民法庭調解室,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法官甘明紅組織進行訴前調解,一場持續三年之久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矛盾糾紛,最終在1個小時內達成協議,侵權人楊某錦當庭向石某昌賠償全部損失11300元。
一百戶村民,就可能有幾十起糾紛,能用最短的時間去解決,用最快的方式去處理,不立案就解了心結,就能溫暖民心,贏得民意。
2021年,壩寨法庭始終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在不損害一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案結事好,全年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136件,調解結案76件,調解、撤訴結案比例達到71.12%。兌現案件共計13件,兌現金額共計320221元,訴前調解42件,兌現金額27.6萬元。生動詮釋了“以和為貴”的新愿景。

而面對難解的糾紛,壩寨法庭依然用調解貫穿始終,形成了“訴源+訴前+訴訟”全流程的多元解紛“壩寨模式”。
一農戶沒有履行生養死葬責任義務,卻要繼承遺產,與村民小組農戶發生爭議,因牽扯到土地承包經營權與房屋地基所有權問題,法庭工作人員與鎮村兩級便多次組織雙方調解,摸清根源,反復審核“遺贈扶養協議”,最終駁回訴訟請求,既尊重了當地的習俗,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給村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民生無小事,一點一滴,一樁一件都連著民心和民意。只有調解,讓雙方都心服口服。”法官甘明紅深有感觸的說。

運用網絡平臺,厚植定紛止爭的智慧土壤
“多謝法官,通過微信和移動微法院成功解決了我們的矛盾,省了車費,還能正常做事。”2021年7月12日,當事人在微信上向法庭表示了感謝。
這一天,壩寨法庭網上成功調結3起婚姻糾紛案件。案件的被告均在外省務工,有的在疫情防控風險區,有的擔心路遠難請假。于是法庭通過移動微法院、微信視頻將原被告都“邀請”到網絡平臺上,“面對面”調解,讓“天涯”化為“咫尺”,雙方最終達成協議。
得益于科技發展,法庭厚植定紛止爭的智慧土壤。充分應用法院訴訟服務平臺與網上立案、電子送達、智慧庭審、文書生成、電子卷宗應用等方面取得進步,發揮在線平臺在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上的積極作用,實現了審判模式的轉型升級,又能降低訴訟成本,該法庭電子送達率超過75%。

現在,法庭通過宣傳引導,讓更多群眾通過調解平臺足不出戶就解決自己遇到的矛盾糾紛,減了訴累便了民,讓村民感受法律溫度。
用心、用情、用力幫助群眾解決“揪心事”“鬧心事”,促進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壩寨人民法庭將牢記初心使命,聚焦服務保障,構筑多元解紛機制,守護百姓一方平安,為新“楓橋經驗”在黎平落地生根貢獻法院力量。(黃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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