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 7月28日,
從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詐騙、賭博案件。被告人楊某被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5000。
2020年2月至6月,被告人楊某在手機上下載“大亨互娛”賭博軟件,并在軟件上以“牛牛、炸金花”等娛樂方式進行賭博,期間將“大亨互娛”軟件推薦給龍某某、孫某某、宴某、方某等人,并幫助其在軟件進行賭博積分的充值和兌換。楊某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賭資數(shù)額累計達80余萬元。
2022年1月,楊某謊稱其與銀行工作人員合作可幫吳某某放貸
投資獲得收益,吳某某多次通過轉賬共13萬余元給楊某去放貸。2022年2月,吳某某在微信上跟被告人楊某說到自己危險駕駛一事。楊某謊稱自己可以幫忙找人打點關系讓吳某某不被判刑,讓吳某某多次給自己轉賬共計16萬余元。
法官說法
被告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共計30萬余元,數(shù)額巨大;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賭資數(shù)額累計80萬余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應當以詐騙罪、賭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數(shù)罪并罰。鑒于被告人楊某在賭博罪中,有自首情節(jié),在詐騙罪中,有坦白情節(jié),其親屬賠償詐騙被害人部分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同時,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認罪態(tài)度較好。故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示:近年來,網(wǎng)絡賭博風高漲,請廣大群眾對網(wǎng)絡賭博行為說不,提高拒賭、反賭意識,全民參與打擊跨境網(wǎng)絡賭博的行動,營造風清氣正的網(wǎng)絡社會環(huán)境。同時,如果觸犯了法律,不是“跑關系”就能“不被判刑”的,每一個案件的偵查、審查、審理階段,都必須以事實為依據(jù)按照法律程序辦理,不是任何人能左右案件進展的,所謂的“跑關系”就能改變案件的性質純屬無稽之談,請廣大群眾遵紀守法,并擦亮雙眼,不要被詐騙分子的謊言所蒙蔽,導致上當受騙。(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