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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從江法院審結的韋某某販賣毒品一案判決生效,因該案罪犯已八十四歲高齡,體弱多病,行動不便,從江法院聯合從江縣司法局社區矯正辦、從江縣司法局剛邊司法所、從江縣公安局剛邊派出所工作人員去到其家中為其辦理交付執行、社區矯正宣告等手續。

現場,從江法院工作人員對韋某某宣告其案件生效并交付執行,同時教育韋某某要嚴格遵守社區矯正規定,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和必須遵守的相關規定以及違反相關規定的法律后果。隨后,從江縣司法局社區矯正部門對其宣告社區矯正相關內容及管理規定。
全部程序完成后,韋某某表示其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希望通過自己的事例能過警示身邊的人。其家屬對工作人員上門執法工作的舉動表示感謝,并表示在社區矯正期間一定會積極配合司法部門的工作。
司法為民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線,更是人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上門辦理交付執行是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的有力舉措。從江法院上門辦理交付執行,打通司法服務的“最后一公里”,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踐行司法為民,體現司法溫情,取得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潘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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