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2021年4月份,天柱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在辦理“11.27”專案中,發現販毒人員張某林用于從事販賣毒品經濟往來的銀行卡系楊某瑜提供。

經調查,涉案人員楊某瑜,男,貴州省天柱縣人,2020年9至12月期間,楊某瑜將自己的銀行卡提供給販毒人員張某林用于販賣毒品,并從中獲利一萬余元。2021年4月26日,犯罪嫌疑人楊某瑜被天柱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