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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是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對落實全縣農村公路縣、鄉、村三級管理養護職責,形成“縣為主體、鄉村參與、 各方支持、多方監督、政府考核”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推動全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現高質量發展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三穗縣交通運輸局高度重視,采取多項措施狠抓“路長制”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能職責
2021年3月11日,三穗縣交通運輸局研究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養護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同時明確相關職能職責,確保了交通改革工作的正常有序推進。
二、吃透政策精神,找準問題所在,實行“對癥下藥”
交通改革“改什么?為何改?怎么改?”是改革前必須解決的三個問題。縣交通運輸局高度重視,年初以來采取學文件、開討論會、征求意見等方式,確定改革課題,討論改革方向及措施,嚴防稀里糊涂搞“改革”問題發生。通過多輪深入學習研討,按照國家、省、州全面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政策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在充分分析研討的基礎上,先后印發了《三穗縣全面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細則》(穗府辦發【2021】3號)、《三穗縣全面實行路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穗府辦函【2021】55號),明確了三穗縣全面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重點內容及目標,對交通改革實行“對癥下藥”。其中,全面推進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為改革重點目標內容之一。
三、明確“路長制”工作目標、組織體系、工作職責
(一)目標明確。即:1、在2021年7月30日前,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在全縣范圍內全面推行“路長制”;2、2021年9月底前,建立覆蓋縣、鄉、村的路長管理組織體系,構建起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獎懲有力的路長管理機制;3、到2021年底前,“路長制”各項工作形成長效機制和常態化,實現“有路必養、養必優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目標,保證全縣農村公路處于良好的運行服務狀態,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組織體系明確。即:按照“縣道縣管、鄉道鄉管、村道村管”的三級管養原則,全面建立縣、鄉、村三級“路長制”工作體系,在全縣設立縣、鄉總路長及村路長。縣級層面:全縣設立總路長、副總路長和縣道路長。總路長由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擔任,副總路長由常務副縣長但任,縣道路長由縣政府班子成員擔任;鄉級層面:設立鄉鎮(街道)總路長、副總路長和鄉道路長。總路長由鄉鎮(街道)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總路長由分管交通班子成員擔任,鄉道路長由鄉鎮(街道)政府班子成員擔任;村級層面:設立中心村村道和通組公路總路長、副總路長和路長。中心村村道和通組公路總路長由村支部書記擔任,副總路長由中心村村主任擔任,村道和通組公路路長由村支兩委成員擔任。各級路長是責任區域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第一責任人。
(三)職責明確。縣總路長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關于交通強國戰略的相關決策部署,負責組織落實轄區內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應急搶險、“平安交通”建設、“四好農村路”示范縣與“美麗農村路”創建等工作任務,協調解決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方面重大問題,對全縣范圍內的農村公路“建、管、養、運”負總責;副總路長負責具體協助總路長開展全縣范圍內路長工作,牽頭抓好縣域內“路長制”各項工作措施落實;縣道路長負責督促推動責任區域內的管理養護、示范創建、應急搶險等涉及交通領域的各項工作開展,落實縣道路長巡路制度,對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組織協調解決。鄉鎮(街道)總路長負責組織轄區內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應急搶險、“平安交通”建設、“四好農村路”示范縣與“美麗農村路”創建等工作任務,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負責督促指導村(社區)級路長落實責任;鄉鎮(街道)副總路長負責具體協助鄉鎮(街道)總路長開展所屬轄區內路長工作,牽頭抓好本鄉鎮(街道)范圍內“路長制”各項工作措施落實;鄉道路長負責督促推動責任區內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示范創建、應急搶險等涉及交通領域的各項工作開展,落實鄉道路長巡路制度,對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組織協調解決。村(社區)級總路長、副總路長負責組織開展本區域內的農村公路道路巡查,在巡查過程中:一是對擅自挖掘破壞公路、毀壞交通設施、搭接平交道口,違規在公路紅線控制范圍內修建構筑物,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圍內埋設電桿、管線,擅自在公路上構筑強制減速裝置、人為破壞行道樹、鐵輪機械直接在瀝青路上行駛、占用公路留用地或邊溝種菜植樹、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或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物件等情況,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同步向上級路長報告;二是對道路出現的滑坡、垮塌、沖空、凝凍等危及交通安全險情,要第一時間設置警示標志,組織排除險情。一時解決不了的,及時向上及路長報告。下級路長對上級路長負責,上級路長對下級路長負有指導、監督、考核責任。同時,還分別對“路長制”聯席會議職責、“路長制”辦公室職責、縣級成員單位職責分別進行了明確。
四、落實資金保障,嚴格督查考核。一是縣財政部門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全面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黔東南府辦發【2020】1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按照縣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3000元、通組公路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500元的標準,除省、州籌集部分外,籌集縣級農村公路及通組公路日常養護資金,并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縣級財政按要求每季度不低于25%的比例將日常養護資金及時足額撥付至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養護資金承接單位;二是從2021年開始,縣政府將“路長制”工作納入對鄉鎮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定期開展檢查督查,年終進行考核評比,督促各鄉鎮切實履行管理職責,提高管理水平。同時,將“路長制”工作列入縣政府督查室年度例行督查內容,對“路長制”縣直部門各成員單位,執行“路長制”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不力,存在問題的,由縣政府督查室予以全縣通報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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