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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懸賞公告
(2021)黔2631執163號
本院在執行楊文高申請執行姚元軍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姚元軍未按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發生效力的(2019)黔2631民初1259號民事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履行,即償還申請人欠款共計100000.00元,現申請執行人楊文高自愿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的規定,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法院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
一、被執行人基本信息:
被執行人姚元軍,男,侗族,1970年1月18日出生,住貴州省凱里市營盤西路18號3樓。
公民身份證號碼:52260119700118007X。

二、懸賞條件: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姚元軍的財產線索或姚元軍的下落,幫助本院實際控制被執行人姚元軍并執行到位或者提供財產線索經本院核實實際執行到位的,獎勵舉報人執行到位標的10%,同時,本院對提供線索人員的身份予以保密。
三、舉報聯系方式:聯系人徐法官,聯系電話18008559006。
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21)黔2631執108號
本院在執行吳仁毅申請執行何南芳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何南芳未按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發生效力的(2020)黔2631民初125號民事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履行,即償還申請人工程款及案件受理費等共計256338.50元,現申請執行人吳仁毅自愿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的規定,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法院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
一、被執行人基本信息:
被執行人何南芳,男,漢族,1983年2月15日出生,住湖南省資興市東江鎮沿江路106號。
公民身份證號碼:43108119830215081X。

二、懸賞條件: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何南芳的財產線索或何南芳的下落,幫助本院實際控制被執行人何南芳并執行到位或者提供財產線索經本院核實實際執行到位的,獎勵舉報人執行到位標的10%,同時,本院對提供線索人員的身份予以保密。
三、舉報聯系方式:聯系人徐法官,聯系電話18008559006。
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21)黔2631執52號
本院在執行陽小花申請執行龍運霖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龍運霖未按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發生效力的(2020)黔2631民初1531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履行,即償還申請人貨款共計8400.00元,現申請執行人陽小花自愿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的規定,貴州省黎平縣人民法院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
一、被執行人基本信息:
被執行人龍運霖,男,侗族,1996年2月1日出生,住貴州省黎平縣北門街7-5號。
公民身份證號碼:522631199602010073。

二、懸賞條件: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龍運霖的財產線索或龍運霖的下落,幫助本院實際控制被執行人龍運霖并執行到位或者提供財產線索經本院核實實際執行到位的,獎勵舉報人執行到位標的3%,同時,本院對提供線索人員的身份予以保密。
三、舉報聯系方式:聯系人徐法官,聯系電話1800855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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