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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6月30日,丹寨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翻山越嶺,將執行的一筆贍養費送到一名八旬老人手中。
楊老太是1935年出生且生活在邊遠山區的一位老人,
雖然育有四子,但她的晚年生活卻不盡如意,自從能領國家工資的老伴走后,四個兒子就相互推諉,誰也不愿贍養老人。楊老太落下一身病痛,飽受痛風折磨的老人想挪動身子就必須杵著拐棍,僅靠自己500余元的撫恤金度日的她連日常購藥治病都無法滿足,無奈之下,楊老太將四個相互推諉贍養責任的孩子告上法院,法院判決每個孩子每月支付贍養費200元給楊老太。但仍舊有子女拒不履行判決情況,2021年6月,老人憑一紙有效的判決文書對不肯出贍養費的“老四”向丹寨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丹寨縣法院立案后非常重視案件辦理實效,為能盡早兌現老人的贍養費用,辦案人員及時深入到40余公里的山區開展調查,同時對生效判決向楊老太了解余下人員的實際履行情況。老人將自己的生活難處一一細說,同時再次向辦案人員要求道:“我的撫恤金發放卡不在我手上,我現在獨自一個人在老家這里生活,想買點肉、買點想吃的都沒有錢,身體也不方便去趕集,我希望你們一定要幫我。”
為能盡快維護這位八旬老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生活正常開支,辦案人員聯系到被執行人,并驅車前往做“老四”思想工作并督促其履行,在收到案款后辦案人員立即將現金親自送到楊老太手中。(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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