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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2021年10月20日,從江縣人民法院僅用7天時間快速執畢一起合同糾紛案件。
潘某某申請執行陸某某合同糾紛一案,從江法院于10月13日立案執行。立案后,承辦法官立即對被執行人的財產啟動了查詢。由于被執行人故意躲避,承辦法官多方打聽后了解到被執行人一直在從江縣周邊經營生意,于是立即對被執行人名下微信賬戶進行了凍結。在微信賬戶被凍結后的第二日,被執行人果然“現身”了。初到法院,被執行人仍舊以其經濟困難為由,拒不支付。由于該案標的僅9930元,且已超過被執行人承諾的履行期近一年,執行干警告知被執行人若不履行將會對其限制高消費,同時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將處以于司法拘留。在法律的強大威懾下,被執行人聯系其親友,一個小時內就將本案的全部標的匯入一案一賬號。至此,該案從立案至結案僅歷時7天,從江法院執行干警雷厲風行,以最快的速度將案件辦結辦好,及時兌現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從江法院將持續強化執行工作力度,提升執行工作的質量, 把司法為民理念落到實處,力爭用最短時間解決人民群眾在案件執行中的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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