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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貴州省通信管理局與貴州省公安廳聯合出臺《貴州省防范打擊通訊信息詐騙不良信用電話用戶管理意見(試行)》(下稱《意見》),以建立我省通訊信息詐騙不良信用電話管理體系,縱深推進防范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
何為通訊信息詐騙不良信用電話用戶?
據貴州省通信管理局網絡安全管理處負責人介紹,通訊信息詐騙不良信用電話用戶是指涉嫌使用手機號碼、固定電話等利用通訊信息實施詐騙的人員。
不良信用電話用戶管理是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聯合對通訊信息詐騙不良信用電話用戶采用動態分級的信用管理機制,根據不良用戶信用分級情況,要求通信運營企業限制其在一定時期內辦理個人相關的新入網業務(包含業務變更等新增其他業務)。
三類不良信用電話用戶
一是市級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的通訊信息詐騙涉案人員、涉嫌詐騙人員、涉案號碼登記人員。
二是工業和信息化部防范打擊通訊信息詐騙工作專項通報的涉嫌通訊信息詐騙號碼登記人員。
三是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認定的涉嫌通訊信息詐騙號碼登記人員。
采取動態分級管理
《意見》確定對不良信用電話用戶采取分級動態管理,按不同情況分為三個級別,限制期分別為3年、2年、1年。用戶在限制期內,無法辦理個人相關的新入網業務(包含業務變更等新增其他業務)。
一級:公安部門認定的通訊信息詐騙涉案人員停止辦理手機、固定電話等新入網及寬帶業務3年;
二級:公安部門認定的通訊信息詐騙涉案號碼登記人員,停止辦理手機、固定電話等新入網及寬帶業務2年;
三級:工業和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等認定的涉嫌通訊信息詐騙號碼登記人員,停止辦理手機、固定電話等新入網及寬帶業務1年;
通訊信息詐騙不良信用電話用戶如2次被納入不良信用電話用戶記錄,按照實際級別最高的一次提升1個級別認定。如超過2次被納入電話用戶不良信用記錄,按照一級認定。
通訊信息詐騙不良信用電話用戶的不良信用記錄生效期結束后,可在一個月內自動解除相關業務辦理限制。
有異議可申訴
對于被納入不良信用電話用戶如有疑議的用戶,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省內各基礎電信企業的自有營業廳進行申訴,提交申訴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結果。如申訴成功,3個工作日內解除限制或降低限制級別。
申訴用戶在省內基礎電信企業的自有營業廳填寫申訴申請(包括申訴說明、承諾書等),由營業廳工作人員上報相關材料(包括申訴申請、認定材料等)到監管部門進行審核。按照“誰認定,誰負責”的原則,通信管理部門認定的通訊信息詐騙不良信用電話用戶,由省通信管理局審核后撤銷電話用戶不良信用記錄。公安機關認定的,由公安機關審核后撤銷電話用戶不良信用記錄。
通訊信息詐騙不良信用電話用戶進行申訴時如發生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等行為的,交由當地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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