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2020年4月25日下午,丹寨路政執法大隊路政員巡查至S62余冊高速K136+500上行巖沖大橋時,發現橋下右側有一房屋,經路政員勘驗測量,房屋總建筑面積大概20平方米,建筑物距離高速公路橋梁滴水線8米,在建筑控制區內,屬于違法建筑。
因現場無人,路政員聯系到了新塘村村委會了解相關情況,得知該房屋屬新塘村村民龍某修建的。路政員立即找到該村民,經詢問,龍某農田和魚塘在違法建筑附近,為方便存取農作工具便在此處修建了一間庫房。路政員當即向當事人宣傳講解相關法律法規,并告知其擅自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房屋的違法性和存在的安全隱患。經過路政員耐心的宣傳和解釋,當事人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行為存在的危害性,表示自己會積極配合自行拆除該違法建筑。


隨后,路政員向當事人下達《限期拆除決定書》限15日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筑。2020年5月11日下午,當事人主動聯系路政員告知該違法建筑物即將拆除完畢,有剩余部分墻體拆除有困難。路政員到達現場查看剩余部分墻體,隨即聯系養護部門工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拆除。2個小時后,該違法建筑物拆除完畢。

根據《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除保護高速公路需要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擴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或者未經許可埋設管道、電纜等設施。(彭吉俊)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