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到村后,工作組首先召集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陸某文和陸某基及相關知情人到村委了解情況。據悉,1990年左右,為方便生產,陸某文的父親跟本村的另一戶置換了一片山,置換后的這片地旁邊,原來是陸某文的叔叔在耕種,后來陸某文的叔叔把這片山送給了陸某文家。之后,村里為生產需要,在該地下方開了一條生產便道,陸某基主張陸某文叔叔的送給陸某文家的那片山是他們家的,引發了雙方的矛盾。當時村委召集了陸某文的父親、陸某文的叔叔及陸某基到達糾紛現場,因陸某文的叔叔跟陸某文父親鬧過矛盾,陸某文的叔叔在糾紛現場未發表意見。于是雙方達成口頭協議,劃好界限,雙方均未再提出異議。2008年,陸某基把劃歸自己的那部分也劃進了自己的林權證。陸某文想把叔叔送給自己家的那塊地要回來。

在了解了事件的整體情況后,工作組經過合議,形成初步的調處方案,并組織雙方到糾紛現場調處。在現場,工作組先讓雙方自行協商,希望在維護團結、互讓互諒的基礎上達成一致。但雙方互不相讓,陸某文說這地本來就是他們的,他們要收回,陸某基說這地在九幾年的時候已經劃分好了,林權證也有了,也不愿意退讓。看雙方僵持不下,工作組分別作了雙方的思想工作。對于陸某文,重點跟其說明法律關系,至于陸某基,重點從基本事實和鄰里團結。最后,在工作組的調解下,雙方相互讓步,達成一致,簽訂了調解協議,事情得到圓滿解決。(陸興才)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