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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7日凌晨,梅某來到安順市西秀區西街樂購城一家餐廳吃飯,喝酒后感到醉了,便趴在桌子上休息。
這時,一名年輕男子過來問梅某。“他問我是否喝醉,還主動過來拿我的手機,說聯系我朋友讓人來接我。”梅某說,男子用她的手機擺弄了一會,還從包里了翻出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后來被我要回來了。因為當時喝醉酒,具體細節記不清了。
次日下午,梅某發現手機銀行短信被刪除,通過微信轉賬后,發現余額不足,查看后才得知卡內12476元不在了。“我去銀行查了流水記錄,發現有7筆轉賬記錄。”梅某說,這些都不是我轉的,最后還發現微信、支付寶轉賬記錄全被刪除了。隨后,梅某馬上報警。
警方調取了當時梅某所在餐廳的監控,上面顯示2019年6月6日23時15分10秒,一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坐在了梅某對面,并從梅某手中拿過手機,通過手機使用對方指紋進行解鎖。隨后,男子拿出自己手機,并在梅某背包內拿出錢包,從里面拿出銀行卡、身份證。約半個小時后,男子帶著梅某離開餐廳。
很快,警方將男子抓獲歸案。
據悉,男子姓楊,18歲。他說,案發當天發現梅某喝醉后倒在餐桌上睡著了,就想從梅某的微信賬戶轉賬到自己賬戶上。接著,就在對方背包里找到了身份證,隨后修改對方微信賬戶密碼,通過轉賬的方式將對方的現金轉走。在餐廳關門后,又扶著梅某到餐廳門口坐下,打開梅某支付寶賬戶,轉走卡內10000元。
經法院審理后認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人民幣12476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記者楊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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