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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駱文文)近日,貴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的通知》,針對煩擾群眾的各種“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問題,依法規范群眾辦事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精簡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為規避部門責任要求辦事群眾提供的各種證明、佐證材料,讓群眾辦事更順暢、更便捷、更高效。
此次“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按照合法、合理、精簡、便民、共享五大要求開展,旨在向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務,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專項行動內容按照“五個‘一律’”原則開展:凡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設定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鄉鎮(街道)實體政務大廳、村(居)便民服務站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部門推卸責任、轉嫁矛盾的證明,一律取消;凡能夠通過當事人已有材料、有效證照核實或辦事單位可自行核實的,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能通過有效證照證明國籍、戶籍身份、親屬關系、民族成分、婚姻狀況、不動產權屬等相關信息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對辦理結果無實質性影響、可通過部門內部調查、咨詢其他部門辦理的材料,一律取消;凡能通過申請人書面承諾、簽字聲明或提交相關部門協議辦理的,一律取消;凡由政府部門制發的證照批文,通過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共享核驗,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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