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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記者 姜芳) 為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誠信環境,根據《貴州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文件精神,2018年9月25日,臺江縣人民法院、臺江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就依法清收臺江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貸款有關事項發布通告。具體內容如下:
一、清收對象
凡本縣轄區內行政企事業單位、國家公職人員(包括退休、退養、停薪留職的干部職工),鄉鎮(社區)、村組、農戶以及個體工商戶等所有信貸客戶在臺江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分支機構形成的利息逾期、本金逾期、本息逾期等不良信貸。
二、清收措施
(一)公告催收。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借款人要主動到臺江縣農村信用社歸還貸款本息;對一次性歸還貸款本息存在困難的,可提出申請,分期歸還。
(二)依法清收。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未主動到臺江縣農村信用合作社還款或協商還款事宜的,臺江縣人民法院將根據臺江縣農村信用合作社申請按照法律規定程序,依法采取相關強制措施。
三、違約后果
惡意拖欠臺江縣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債務人將承擔以下后果:
一是臺江縣農村信用合作社將依法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其名下財產,并依法提起訴訟,同時上報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二是對法院生效裁判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自覺履行還款義務,臺江縣農村信用合作社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通過新聞媒體對債務人進行公開曝光,聯合相關部門對其開立賬戶、支付、匯兌、結算、貸款、工商稅務辦證、車輛房屋登記及過戶方面進行限制;四是將義務人申請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五是查封、凍結和扣劃財產;六是不得擔任董事、監事、高管;七是出入境受限制;八是限制高消費,禁止子女上重點私立學校;九是對阻撓依法清收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情節嚴重或惡意逃避債務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臺江縣人民法院聯系電話:0855-5358500
臺江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聯系電話:0855-384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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