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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貨車超載超限不但會嚴重破壞公路設施,而且極易引發嚴重交通事故,對路上的行人、車輛安全都造成了嚴重的危險,近日,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二大隊就查獲一起超載百余噸的貨運車輛。
2018年06月07日下午15時,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二大隊接余慶路政執法大隊報警稱:“在安江高速紙房收費站(小地名:黃平縣紙房鄉中寨)查獲一起涉嫌嚴重超載行駛的貨運車輛,請協助處理。”


接警后,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二大隊民警立即前往支援,在支援民警到達紙房收費站后發現,一輛車牌為黑NA****的重型牽引車牽引一輛拖掛車停在紙房收費站出口的超寬車道上,全車共用13軸90條輪胎,掛車上拉載了一個圓形的貨物。后經詢問該車駕駛員崔某得知,該貨物為發電機,是不可以撤卸的,是從哈爾濱運往貴州貞豐縣,已經在路上行駛了十多天。在詢問該貨物有多重時,該車駕駛員一直支支吾吾不肯回答,說是公司要求運送的,他什么都不知道,現場執法民警立即調取收費站過車信息,發現該車總重為244.2噸,而高速公路對于貨運車輛的最高限重視49噸,該車完全超過荷載標準,而在執法民警的再三要求下,該車駕駛員拿出了貨運清單,貨運清單上清清楚楚的表明貨物重量為195噸,且沒有辦理超限超載運輸許可證。

現場執法民警在了解到該情況后,對駕駛員崔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責令其立即按照規定繳納過路費和辦理超限超載運輸許可證,對其無超限超載運輸證運輸超載貨物的違法行為作出了一次性扣6分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把他移交給余慶路政執法大隊進行處理,等待他的還有30000元內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對于需要運輸不可解體的大件貨物,應該在公路管理部門辦理超限超載運輸許可證后方可上路行駛,千萬不能報僥幸心理而違規上路行駛。(廖忠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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