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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wǎng)訊 (田應龍)近日,丹寨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利用騰訊QQ發(fā)布侮辱他人信息的案件,發(fā)布者獲500元的行政罰。
7月2日,丹寨縣居民王某會(女)的一張本人近照,被他人編輯有“沒有老公15286XXXXXX(王某會電話)本人在丹寨有約嗎?”的文字后,發(fā)布在騰訊QQ群里。照片傳播出去后,王某會不斷接到陌生人的騷擾電話,給受害人王某會的工作、生活帶來不便,精神上也造成了極大傷害。事發(fā)后,受害人立刻報警,請公安機關調(diào)查處理。

受害人被編輯圖片

違法嫌疑人接受訊問
接到報警后,丹寨公安辦案民警立即查詢鎖定相關證據(jù),經(jīng)過多方走訪查詢后,鎖定犯罪嫌疑人為與王某會一起打工的同事楊某姣(女,36歲,丹寨縣人)。
據(jù)了解,2018年6月29日下午,楊某姣與王某會因工作發(fā)生爭執(zhí),為了報復,楊某姣當天晚上便將王某會的照片編輯文字后利用QQ上傳到一個QQ群中,導致王某會個人信息QQ群中傳播,造成受害人不斷接到陌生人電話騷擾。
目前,該QQ群現(xiàn)已解散。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丹寨縣公安局決定對楊某姣處行政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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