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近日,貴州省召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制度修訂及備案工作專家組組長會議,將對全省70所普通高校新修訂的“學生管理規定”進行審核性備案。
據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貫徹實施工作,貴州省教育廳先后下發了《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黔教學發〔2017〕31號)和《貴州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制度修訂及備案工作的通知》(黔教學發〔2017〕139號)。根據有關要求,將對全省70所普通高校新修訂的“學生管理規定”進行審核性備案。
為了做好這項工作,會議成立了由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貴州醫科大學、貴州財經大學、貴州師范學院和貴州商學院6所高校承擔組長的審核專家組。屆時,專家組將開展相關審核及備案工作。
貴州省教育廳要求,一是各普通高校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把握好時間節點,堅持高標準,確保高質量,按時完成“學生管理規定”修訂和報備工作;二是希望各審核專家組認真履行審核工作責任,嚴格審核制度,確保工作的高質量和所審核管理制度的高水平。(金妮)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