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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并已正式實施。為正確執行修訂后的《條例》,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確保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順利施行,貴州省衛生計生委起草了《貴州省<計劃生育證>辦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征求意見稿,并就《規定》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記者從《規定》中獲悉,今后居民辦理計劃生育證,擬在網上申請辦理。
申請再生育 應如實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根據《規定》,申請再生育的,應當如實提供下列證明材料:(一);身份證(二)結婚證;(三)戶籍證明;(四)單位或村(居)出具的婚育證明;(五)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規定的,應當提供相關部門的鑒定結論;(六)公民依法收養子女的,出據收養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材料,能夠通過全員人口數據庫獲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申請人對發證機關作出的不予辦理再生育的決定或者逾期不作出決定的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實行限時辦結 10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完畢
對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規定》要求,鄉(鎮、街道)要即時受理,實行限時辦結,在3個工作日內將材料及初審意見提交縣(市、區)局,縣(市、區)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完畢,并將生育服務證送達當事人;對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補齊的材料;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做好解釋工作。需跨省核實婚育信息的,辦理時限不能超過20個工作日。
自發證之日起一年內未生育的,須憑未生育的有效證明到原發證機關重新簽證,續簽三年后仍未生育的,須更換新證。
實行委托代辦 開展網上辦理
《規定》明確,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辦,受委托人持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基層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也可主動上門服務,全程代辦,在辦理過程中要注意保護申請人的隱私。
此外,《規定》還提出,開展網上辦理。按照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的程序,申請人通過網絡提交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經過審核批準后,申請人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辦事大廳領取《計劃生育證》。
據了解,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的《規定》征求意見稿有異議,可通過真實身份(單位提出的應當加蓋公章,個人提出的應當留本人聯系方式)以書面形式反饋。聯系人:胡正勇;聯系電話:0851-86812529;傳真:0851-86812529;電子郵箱:919265731@qq.com。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4月8日。(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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