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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普通高中按審批設立機關的管轄區域招生,未經批準不得超范圍招生。各地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發布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條件、錄取結果、收費標準、咨詢和投訴辦法、違規問題處理結果等全面公開。不得作違規招生宣傳,不得采取經濟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規定程序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綜合文科、地理、生物(合卷)成績應在B等以上;而一般高中招生,以上三門學科成績應在C等以上。
同時,關于招收配額生問題。2016年,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配額生的比例為50%以上,市(州)教育局要將省級示范性公辦普通高中50%以上的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分配到所在市(州)、縣(市、區、特區)初中學校,并向相對薄弱的初中學校傾斜。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符合要求的配額生。
另外,省教育廳強調,從2015年秋季學期開始,全省普通高中學校停止招收擇校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要繼續堅決貫徹執行停止招收擇校生的政策規定,不再招收擇校生。(本報記者 胡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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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高中招生方案出爐
“三區一地”內省級示范性高中對本轄區招生計劃有所降低
本報訊 昨日,貴陽市教育局公布“全市2016年高中階段招生方案”,今年,“三區一地”內省級示范性高中面向貴陽市招生計劃的50%以上(一類示范性高中55%、二類示范性高中50%)用于分配給“三區一地”轄區內各初中學校,較去年的60%有所降低。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類別分為統招生、特長生、配額生等,根據方案,全市高中階段招生依據綜合考評、綜合評價的原則,采取統一網上錄取的方式。
據了解,今年,“三區一地”內省級示范性高中面向貴陽市招生計劃的50%以上,用于分配給“三區一地”轄區內各初中學校,去年這一比例為60%。其他區(市、縣)省級示范性高中將50%的招生計劃名額分配給本區(市、縣)內的各初中學校。分配原則由各區(市、縣)教育局參照“三區一地”省級示范性高中配額生分配原則執行,可視本地區具體情況適當調整分配辦法。
此外,“三區一地”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面向貴陽市招生計劃的4%,用于定向錄取“三區一地”以外其他區(市、縣)初中畢業生中,學業(升學)考試成績優秀的學生。
同時,北師大附中、觀山湖一中按照總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面向觀山湖區開展定向招收具有觀山湖戶籍,并在觀山湖區內初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學生。
貴陽市第一中學教育集團、貴陽市實驗三中教育集團、貴陽市民族中學教育集團,面向集團內初中成員學校招生,原則上按三個集團龍頭高中學校面向貴陽市招生總計劃3%的比例,另外追加招生計劃。
(記者 謝孟航)
四類考生的錄取原則
統招生
統招生的錄取工作根據全市統一組織的學業考試進行,按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體育5門考試成績總分(含加分)、綜合文科以及地理生物兩門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特長生
特長生錄取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5%以內。特長生中考總分原則上不得低于貴陽市招委會劃定的當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省、市直屬學校可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下30分以內錄取。
配額生
參加配額生錄取的學生,應具有就讀初中學校正式學籍,同時具有就讀初中學校所在轄區正式戶籍或享受本轄區同城待遇的學生(“三區一地”除外)。未在初中本校連續就讀初二、初三年級的學生不能參與分配給該校的配額生錄取。
2016年,“三區一地”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面向貴陽市招生計劃的4%用于定向錄取“三區一地”以外其他區(市、縣)初中畢業生中學業(升學)考試成績優秀的學生。
民族鄉優秀民族生
2016年,貴陽市省級一類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定向招收全市17個少數民族鄉和已劃轉貴安新區的湖潮鄉定向招收具有本鄉正式戶籍、并在該鄉初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少數民族應屆優秀初中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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