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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的安全準入條件,確保申請工作的公平、公開、公正地展開,針對本縣煙花爆竹經營進入高峰階段的實際情況,從江縣安監局積極采取措施,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圓滿完成2017年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布點審核審查工作。一是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做好零售經營網點的重新規劃,嚴把準入關,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認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二是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加強對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安全監管,對不符合要求的經營單位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銷銷售許可證。三是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非法生產煙花爆竹造成的危害,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銷售行為。
據了解,從江縣安監局根據煙花爆竹經營存在淡季和旺季的特點,結合從江傳統民族節氣對煙花爆竹需求的實際,該縣丙妹鎮城關地區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旺季從2016年起分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春節和清明節)、農歷7月14日前后各5天,共10天(七月半)、11月1日至12月31日(傳統民間習俗)三個時段,每個許可證上都載明不同的經營許可有效時段,經營許可有效時段以外的不得經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期滿,各零售點應及時做好煙花爆竹產品的下架清庫工作,同時,將清理出來的煙花爆竹產品統一交由批發企業儲存處置。在城鄉結合部以外的區域,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符合安全條件的,可適當設置一年一證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含專賣店)許可證,且煙花爆竹零售點(含專賣店)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確保經營安全。
為確保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在培訓結束后發證審核工作進行的同時,從江安監局將對經營網店點進行二次審查,以確保全縣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楊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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