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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貴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省交通運輸廳紀委近日通報兩起黨員干部違紀違規典型案件,涉案兩人均因各自違規行為受到責任追究。
案件一:息烽公路管理段段長劉邦江違規發放津補貼受到責任追究。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劉邦江在擔任息烽公路管理段段長和黨支部負責人期間,違反“三重一大”議事規則,未經會議研究決定,在績效工資發放中,巧立名目,自編各種“績效”,違反規定給管理段部分人員發放津補貼。劉邦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段長職務,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已全部收繳。
案件二:貴州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機料科長吳顯恒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親屬謀取利益受到責任追究。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吳顯恒利用職務便利,先后為3名親屬在橋梁集團第十分公司實施的項目中違規承接材料運輸、吊車租賃和五金材料供應業務提供便利。吳顯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銷其科長職務的處分,其所在單位黨政領導被廉政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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