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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借錢給朋友,沒想借錢容易還錢難,要賬不成,還被砍成輕傷。近日,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故意傷害案件。
經查,周某、李某夫妻倆想擴大自己的生意,向程某借錢,程某覺得大家都是朋友,借錢后應該不會賴賬的,就借了16萬元給他們。但是周某生意虧本,欠款到期后一直沒有還給程某,程某幾次三番去找周某商討還款之事,沒有得到答復。之后,周某甚至來個一走了之,直接去外地躲債了。
2014年5月20日晚上,程某再次來到周某夫婦家,周某仍未回家,程某非常生氣,就和周某妻子李某發生爭吵。不料,李某一氣之下居然從廚房拿出菜刀,想將程某趕走,爭執中李某將程某頭部砍傷,后到公安機關自首。經鑒定,程某頂骨骨折的損傷程度為輕傷。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告人李某有自首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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